(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华瑞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孙瑞良及相关人员张依君收到宁波证监局《关于对孙瑞良、张依君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4号)。二人作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0年9月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时承诺公司2021至2023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且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低于净利润。因公司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二人未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构成违反承诺情形。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二人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