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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03986.HK):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况。根据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92.0346亿元,较2023年基数增长超过49.63%,达到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均达标。37名激励对象中,34人个人考核结果为“符合业绩基本标准”及以上,满足全部行权条件;3人考核结果为“合格”,满足部分行权条件,合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25.0168万份,行权比例为19.28%。该事项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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