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辰实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管理适用对象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年度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挂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及考核,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披露。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追索与止付机制,对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可追回已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