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按股东会批准标准领取津贴,按月发放,不领取其他薪酬;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绩效薪酬部分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审计后发放。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代扣个人所得税。薪酬调整参考行业和地区薪资水平、公司经营效益、战略调整及个人职务变化等因素。如公司财务报告因财务造假等被追溯重述,将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若相关人员因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相关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