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同行业均值,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242名激励对象中,215人考核结果为A/B,可解除限售比例100%;27人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比例80%;1人考核结果为D,解除限售比例0%。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共计698.214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