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長飛光纖光纜股份有限公司更新《董事會提名及薪酬委員會工作細則》及《董事提名政策》,自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工作細則明確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任命。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審查董事會架構、擬訂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提名候選人、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制定薪酬政策與考核機制、審查股權激勵計劃及董事解任賠償安排等。委員會須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決策,並就相關議題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議事規則規定會議分為定期與臨時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有利害關係委員須迴避表決。同時,公司更新董事提名政策,明確提名準則涵蓋品格、資格、經驗、獨立性、多元化及時間投入等因素,並規範新董事任命與重選程序,要求在股東通函中披露候選人資料、選任理由及多元化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