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圆美光电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11)就将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所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大会将于香港九龙长沙湾道833号长沙湾广场1期9楼910室举行,时间为下午三时正。文件列出了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截止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议程包括以下普通决议案: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重选廖嘉荣先生、张桓嘉先生为执行董事,徐慧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重新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授予董事会配发及发行新普通股、购回普通股及扩大发行新股的一般授权。
此外,一项特别决议案为采纳公司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举行前48小时(即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下午三时正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