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之公告)
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82)于2026年4月29日与一家银行签订融资函,获得一项金额为1亿港元的循环贷款融资。该融资无固定期限,贷款人可随时进行信贷审查。根据融资函条款,公司承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国资委)将维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超过50%的多数股权。若违反相关承诺,贷款人有权暂停、撤销或要求偿还全部或部分融资款项,或决定是否允许提取融资。截至公告日期,天津市国资委通过其附属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约62.81%的已发行股份。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在披露责任持续期间继续履行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