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坚持市场化导向、激励与约束统一、依法合规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领取相应薪酬,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实行递延支付,期限不少于3年。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用于薪酬确定及续聘解聘依据。公司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合理性,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将追索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