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67,980.61万元,交易对价总额为66,239.63万元。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至2027年,补偿义务方为王旭龙琦、邓浩瑜、利珀投资。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