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全部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即全资子公司江苏振风2025年度净利润为-0.03亿元,未达到不低于1.6亿元的考核目标,故决定注销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466,988份。本次注销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取得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授权。本次注销完成后,该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公司尚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