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核查。经核查,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股权无抵押、质押、冻结等限制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按规定披露审批事项及风险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