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公告提及此前发布的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公告,其中包括第一期发行人民币10亿元及第二期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公告。该等债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可通过指定链接查阅。董事会成员构成在公告日期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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