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北京迪信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2.07A条,通知非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未来所有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报告、年度账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将不再自动发送印刷本,其英文版和中文版将同步发布于公司网站www.dixintong.com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作为非登记股东,如欲接收电子版公司通讯,须通过持股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提供电邮地址。若希望继续收取印刷本,须填写本函背面的回条并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发送邮件至bdt.ecom@computershare.com.hk提出书面请求,并注明姓名、地址及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