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知信函)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提醒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报告、年度账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委任表格等。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将通过公司网站(www.shanghai-electric.com)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自动发送纸质文件。
公司尚未收到部分股东的有效电邮地址。如未提供有效电邮,股东将无法接获有关公司通讯发布的通知,需自行查阅上述网站获取信息,且涉及须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投票、表决等)将以纸质形式寄发。
股东可通过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并交回回条,提供电邮地址以接收电子版公司通讯。若希望继续收取纸质版,须在回条上勾选相应选项,并注明所需语言版本(英文、中文或两者)。该纸质版收取请求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交。
公司被视为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只要相关电子通讯成功发送至股东提供的电邮地址且未收到退件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