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就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担保事项、现金管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章程修订等议案。其中,公司章程修订获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