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考核目标,拟回购注销597,167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9名激励对象450,480股,预留授予9名激励对象146,687股,回购价格为7.7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减资程序及工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