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责权利对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与公司长远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独立董事按年领取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公司有权对存在过错的人员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