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方案构成、绩效考核与发放方式、薪酬调整机制及止付追索条款。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绩效薪酬不低于总额的50%。薪酬调整依据行业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及战略变化。存在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可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及激励收入。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