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变更。变更已由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