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确认汇总表与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该专项说明基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规定编制,仅供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汇总表显示,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包括清远慧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香港慧谷科技有限公司及珠海慧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29,617.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