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刘学、黄华生、廖县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