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确认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关联人,也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机构任职,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无上述情形。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