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规定了资金往来的审批流程、财务独立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强调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并可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份。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的,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