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对2025年前三季度部分贸易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追溯调整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不导致已披露定期报告盈亏性质改变。相关调整已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