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委员自身利害关系时需回避表决。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