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绩效联动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出薪酬建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激励授予及职务任免依据。对存在重大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人员,公司有权止付或追索薪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