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连平、潘杰、江启发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和核查。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判断,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