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建议职责,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回避制度、工作评估机制及保密义务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