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董监高人员持股申报、股份买卖行为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明确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特定时段买卖股票,并规定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同时要求董监高避免短线交易,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