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修订))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制度明确了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职。选聘方式包括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审计委员会负责组织选聘、审查资格、调研拟聘机构并监督合同履行。续聘时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评价,改聘时须充分说明理由,并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还规定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要求及监督检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