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相关规则。细则规定,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进行,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审计委员会提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会过半数表决权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视情况组织后续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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