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就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4人,代表股份占5.044%。各项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的99.910%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