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泰新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决定标准。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表现挂钩,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存在违规、重大失误等情况时可扣发或追回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