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管理遵循市场化、公平性、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由股东会决定;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实行预发,年终结算。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薪酬,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追回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