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考核标准及发放机制。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挂钩,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薪酬调整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及个人业绩等因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