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在未真实发生相关业务的情况下确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846.27万元,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7%。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相关人员方树鹏、沈春丰、方润刚、赵晓芬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100万元、80万元、80万元罚款。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生产经营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