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确认其符合公司审计要求。2025年12月审议通过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协商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期间多次与项目团队沟通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及进度。2026年4月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在出报告前就重点科目、审计调整、函证情况、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