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科就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决定)
于2026年4月24日,蓝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8)接获联交所函件,通知其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业务运作及资产价值以支持持续上市。联交所认为,公司现有压缩天然气分销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过去三年连续录得分部亏损,且无切实扭转计划;煤炭贸易业务开展时间短,客户有限,毛利率极低,未来预测收入依赖无最低采购承诺的短期协议,可持续性存疑。其他业务规模极小或已停止,拟开展的液化天然气及回收业务尚处初步阶段,无具体计划。证券自营业务不计入规则考量范围。公司资产方面,虽持有现金及金融资产,但未提供具体可信的资金运用计划。联交所决定,若公司未在七个工作日内申请覆核,其股份将于2026年5月7日起暂停买卖。公司正审议该决定,并考虑提交覆核申请,最终决定尚未确定。公司将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