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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高速(01576.HK):致登记股东之提示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安排内容摘要

(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提示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安排)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醒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通函及代理权委托表格等文件。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将仅通过公司官网(www.qlecl.com)及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不再自动发送纸质文件。公司尚未收到部分股东的有效电邮地址,建议股东扫描回条上的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回条并交回H股股份过户处,以提供电邮地址以便接收电子通讯。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股东将无法收到电子通知,需自行查阅网站,并且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将以纸质形式寄送。股东如希望继续收取纸质版公司通讯,须填写回条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提出申请,该申请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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