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