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要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由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薪酬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