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高效行使职权。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等重大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