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或更换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须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资格审查。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不得交叉使用表决权。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