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之江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邵俊斌、倪卫琴、麻静明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同意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