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安排的提示信函)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提醒非登记股东,公司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安排。未来所有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报告、年度账目、审计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知、上市文件、通函及代理委任表格等,将不再自动发送印刷本,而是通过公司网站(http://lianhua.todayir.com/)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中英文版本。
作为非登记股东,若希望根据上市规则收取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即涉及行使股东权利或作出选择的文件),须通过持有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若公司未通过中介机构收到该信息,相关行动性通讯将继续以印刷本形式寄发。
股东如希望继续收取印刷版公司通讯,可填写随函附上的回条,交回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通过电邮发送已填妥的扫描件至lianhua.ecom@computershare.com.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