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理财资金将用于投资银行、券商、信托及公募基金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资产。该事项在董事局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