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重点关注市场环境、收入确认及对外投资管理等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公司将继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