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总部、主要子公司及重要业务流程,覆盖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评价工作基于既定的定量与定性标准开展,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毕。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