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陈建忠、刘林、孙宝德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独立董事已提交自查文件,确认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